中山市公用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:
《關于中山市公用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公司名稱、章程、董事、監事等事項的申請》等材料收悉。根據《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(金規〔2024〕26號)、《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粵金〔2009〕10號)等有關文件要求,經審核,現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你公司名稱由“中山市公用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”變更為“中山香山小額貸款有限公司”。
二、核準劉偉明、李曉飛、彭華、王麗中山香山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董事任職資格;核準劉偉明中山香山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董事長(法定代表人)任職資格;核準李曉飛中山香山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任職資格;核準王麗中山香山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風控總監任職資格。
三、同意你公司董事由蘇澎、陳桂驊、張田娟、羅旭鵬變更為劉偉明、李曉飛、彭華、王麗;董事長(法定代表人)由蘇澎變更為劉偉明;副總經理由羅灝變更為李曉飛;風控總監由丁成東變更為王麗。
四、同意撤銷監事職位,由內部審計委員會行使相關監督職責,自然免去梁翠玲監事職務。
五、同意你公司廢止舊章程,啟用新章程。
六、請你公司督促上述任職人員持續學習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,熟悉任職崗位職責,忠實勤勉履職。
特此批復。
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5年8月6日